道德经讲义_第10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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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0节 (第4/10页)

应绝弃。那时的景况,正如空净师所示的“言无可言,言语道断”、“只可意会,不能言传”的“拈(niān)花一笑(传道授学,讲求心领神会,无需文字言语表达。)”境界。至此境,一切后天学问知识,都成为余食赘行、画蛇添足了。

    ??“绝圣弃智”之意,还在于教人以圣智自修,而不是以圣智施人。治国之道,在于无为,在上者无为,在下者必无事。无为则大道运行,民自富,国自安。圣人在上治世,是为了行大道于天下,而绝非图圣智之名,所以圣人不以圣自居。尧帝之稽(ji)众舍己,舜帝之与人为善,禹帝之闻善则拜,皆是虚心自卑的“绝圣弃智”之妙。圣人之行,虽立足于世,眼观天下万象,察知万物之变,与天下万物万象息息相通,但圣人之心却常寂然不动,这就是“绝圣弃智”之用。

    ??“民利百倍”,是说不立圣智之名,不自知其圣,故圣之名流世不朽。不自显其智,不逞圣智之教,不发号施令,不扰民心,不碍民事,百姓就会在悠然自得中安享幸福。正因为圣人“绝其圣智”,才能在无心无为中,发挥“无不为”的巨大作用。若是以后天之智、人为之学用来治世,天下必然落入后天,不可能行“无为而无不为”之治。所以圣人在位,上下无为,上下无事,国泰民安。此即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”之义。

    ??【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】

    ??“绝仁弃义”,友爱宽厚、真诚善良曰“仁”。公正合宜、见义勇为曰“义”。心怀孝敬、善事父母曰“孝”。爱怜同情、施舍救难曰“慈”。仁义是五德之首,是进德之要冲。世间无一事不含仁,无一物不通义。仁义之德本是做人的基本准则。

    ??为何又言“绝仁弃义”呢?这和上句“绝圣弃智”历史原因相同。试想在春秋战国时期,诸候割据,各国争战,彼此攻城掠地,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,打着“仁义”的牌子,行奸诈争斗之实。口号上都是为了百姓行仁尽义,实际上都是心怀鬼胎,但最终遭殃的都是老百姓。太上对此痛心疾首,故疾呼要“绝仁弃义”。其所要弃绝的,正是那些假仁假义。

    ??太上在此所说的“绝仁”,寓有多层含义。就修真证道而言,“绝仁弃义”并不是不要仁义,而是要在修行仁义之德中,去除欲心,物我两忘,达到无心无为的上仁上义高层境界。要断绝以私心去施恩惠,摒(bing)弃为扬个人之名,或图别人回报的假仁假义。古人云:“有心行善不为德”,说的正是此义。

    ??有心行善虽也是好亊,只是因为心中仍有私痕,目的不纯,所以不符合自然大道的体性。也因为行善之后,得到别人的感谢或物质回报,使德性能量场产生交换而丧失,故而无德。所以太上教人要“绝仁”,绝掉此种有心有为之仁。只有无心无欲,天然本性的仁善才能自然显露。上善若水,仁义之德就像流水一般,纯是一种天然流露,毫无后天欲心杂质。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随缘顺时,自然而然,毫不勉强。行德不被人知,不图人报,因物付物,各就其性,在无心中利益天下一切人事物,这就是上仁之德。此德不仅不应“绝弃”,而且应当大力宏扬。

    ??“义”者,宜也。即指人没有私欲,行事正当,而且合宜得体。孟子云:“夫义,路也。惟君子能由是路。”故君子处贫困之中,不失大义,不为物欲所蔽,不为逆境所畏。当发达之时,亦不敢奢华浪费,或行败德背道之事。义之理原自于天,故有“大义参天”之说。大义者,舍身不顾,如关公之为义杀身,至公无私。又如周公之大义灭亲等,皆属此类。正如孟子所说的“舍生而取义”,就是大义。“义”又有与财相对待之意。语云: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”此“道”即是义理。不该得之财,谓之“不义之财”。对于不义之财,君子宁死不取。“义”又有勇敢之意,“见义勇为”,即合义德。见义不为无勇也。所以君子皆有“见义凛然以赴”之气慨,善尽所担之天职。古有义马之赋,今有义犬之说,走兽尚知行义,人岂可不为之?

    ??所谓“弃义”,就是要绝弃私欲偏心之义。大义者皆是以公为前提,不偏不倚,惟德是从的浩然正气,绝非世人不讲原则,只是酒肉朋友,为私情而两肋插刀,一时血气冲动而拔刀相助的那种“哥儿们义气”。又例如娶了媳妇忘了娘,偏爱其妻,不顾父母。恩及外人,不顾其妻。不尊兄友弟,失去手足和乐。此等亲疏倒置,不合常道之理,以致家内不和者,皆不可谓之义。奖赏善行不当者,不可谓之仁;处罚轻重不如其恶者,不可谓之义。此等以私心行赏罚,好与恶失偏,憎与爱失宜,奖罚不明,扰乱人心的不义行为,皆应绝弃之。所以古圣治天下,绝仁之名,而不显其仁;弃义之名,而不显其义。这种无心无为的“绝仁弃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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